投标保函是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投标人若在投标有效期内出现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不签署合同等情形的,由担保人履行其担保责任。
应商品供货方或工程承包方的申请,担保人向买方或发包方出具的、保证供货方或承包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如日后发生违约情形时,担保人将受理买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进行赔付。
甲方支付给承包方或供货商(乙方)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时,应乙方的要求,担保人或专业担保机构向甲方出具的、保证供货方或承包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履行合同义务,不将预付款挪作他用的书面承诺。如日后发生违约情形时,担保方将受理甲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进行赔付。
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出具,保证在工程质量保修担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将按照保修合同的约定负责维修。一旦承包商违约,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采取措施履行维修责任或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减少被保证人缴纳现金保证金或扣留质量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加快企业应收帐款回笼。
售电保函是指担保人为售电企业向电网出具的、保证售电企业按照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及时足额与电力交易中心结算相关费用的书面文件。售电公司若未及时结清相关市场结算费用,其所提交的保函将被电网企业用于清算相关欠费。
由保证人为施工单位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保证施工单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的担保。保证期间内,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拖欠或克扣建筑工人工资,导致投保人与建筑工人发生工资纠纷,根据建设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意见、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文书等,受益人可向保证人提出索赔,保证人根据保函合同的约定在保函金额内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业主支付保函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实行业主支付担保可以有效地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向服务供应者购买其提供或生产的商品、服务或公共设施。政府公共服务采购保函是担保人为服务供应者出具的,保证其按采购人的要求履行合同服务义务。
主要应用于置换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业主)要求承租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租赁押金),方便于承租方盘活押金长期占用的问题。于出租方,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升物业出租的市场竞争优势;于承租方,在不减少业主权益的前提下,释放并减少自身的现金占用,用于其经营活动。